8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恩施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0万元。
田鹏(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客户经理)、刘涛(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咸丰支行(筹建)负责人),二人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罗荣章(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卢涛(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利川支行副行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张毅(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姜坤(时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来凤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来凤支行行长、宣恩支行行长)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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